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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六章 擒贼先擒王

第七百四十六章 擒贼先擒王 (第2/2页)

一速速冷光束从花园铁栅栏后投射过来,同时,一只只黑洞洞的枪口稀里哗啦地瞄准雨水中的楚云升,枪声大作。
  
  按照布特妮的说法,血族是进化的种族,以进化发挥生物的潜能,获得更强的力量与速度,而拔异他们却是肮脏的退化,从原始中寻找能力,但不管是进化还是退化,在三维空间锁死的地球,科技力量的进步才是最强者,所以,不光是拔异会用枪,血族也是会用的,甚至更甚,还有违禁的重型武器。
  
  子弹拖曳者闪光,与天上落下的雨点一样密集地横扫过来,他们设了一个小型的埋伏,以现代化的武器为主,形成一个焦点网,枪手绝大部分都是普通人类。
  
  他们或许以为楚云升不知道,打了楚云升一个措施不及,而实际上,拥有立方体的楚云升,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密集的绿芒隐藏在周围,因此枪声刚刚响起,他便陡然加速,消失在原地。
  
  虽然跑不过子弹,但躲得过,以他的速度,枪手在扣动扳机的那一瞬间,他已经早离开了枪口位置。
  
  落空的子弹仍然带起了一片惨叫之声,只不过声音是那些设伏的枪手们所发出。
  
  楚云升没有杀光他们,只是冲开了一个缺口,普通枪手不是他的目标,豪宅里的血族才是。
  
  萦绕在身体周围的物子小剑,以肉眼甚至监视录像都无法捕捉的轨迹高速飞舞穿梭,五米之内,绝无一个生命可以存活。
  
  在这里接战,一开始,他便没有如之前那边隐瞒速度,而是加速加速再加速,笔直通往豪宅老巢的道路上,一队队试图四散拉开躲避其锋芒的人,不论是血族,还是普通人,还是黑背牧羊犬,全都如同被一架粉碎机碾过一般,血肉横飞,尸体成片地倒下。
  
  一直到他站立在豪宅大门口前,身后已经是一条以血与尸体铺成的道路,在雨水中冷凉静卧与流淌。
  
  甫一接战,楚云升的影子还没有看清,墨菲家便损失惨重,令花园中还活着的其他人顿时心生寒意,像是看着幽灵一样看着他,或许这才是不死人的真正涵义,所过之处,无有不死之人!
  
  “不死之王,你终于来了。”豪宅的第二层阳台上,阴暗中走出一个身负重甲的影子,手持长剑,阴冷道。
  
  楚云升犯不着和他废话,时间急迫,顺着血族身上特有的阴冷气息,脚尖弹起,一路荡杀过去。
  
  墨菲家的血族自然也不会坐以待毙,立即从豪宅中四散射开,数量多达五六十人,他们不敢靠近楚云升五米范围,力量的优势无法发挥,但可以将速度的优势发挥到极限。
  
  显然在楚云升尚未来之前,他们就针对性地做过一翻部署,每个人的手里要么是射速极高的冲锋式步枪,要么就是火力极强的大口径步枪,更有手雷之类的武器夹杂其间。
  
  虽然,他们当中大都数人都不喜欢用这些现代武器,但没办法,面对比他们速度更快,力量更强的楚云升,只能借用它们打压楚云升活动的空间,并消耗楚云升的战斗力。
  
  密密麻麻的子弹从雨帘中射出,雨滴落在高速飞行的高温弹头上,灼烧起丝丝白烟,旋转着一闪而过。
  
  再出现时,便已经来到楚云升身前,它们速度极快,数量又众多,物子小剑以楚云升意识为操纵,受到人体脑袋反应速度的限制,不可能快过子弹的密集与速度,拦截它们的重担便落在层层叠叠的黑雾上。
  
  一发发子弹没入黑雾之中,腐蚀浸透,转眼消散,无一发能够接近雅各身体十厘米的范围。
  
  但同时这样的消耗也是惊人的,黑雾由黑气转化而来,受到储存的严格限制,每用一分便少上一分,所以他从一开始便注定是速战速决型。
  
  以当前的子弹密集度来计算,楚云升估计自己所拥有的黑气也就能够支撑五到六分钟,之后,便无力为继。如果此时顺序衔尾追杀开枪的血族人,以血族的速度,即便一一追上他们并杀掉,十分钟都过去了,雅各的身体也早成了筛子。
  
  他是人,不是神,在地球上,雅各的身体就必须遵循这里的规则。
  
  所以,擒贼先擒王!
  
  当然,如果仅是这样,只能支撑五六分钟密集的弹雨,他也不敢一个人杀上墨菲家老巢,他尚有一个不是绝招的绝招没有用出来,此招一出,再多的弹雨也不过是一堆废铜烂铁!
  
  只是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太多暴露自己的隐藏实力,除了墨菲家的第一战,还有更大一场与所有血族之间的决战很快就要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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