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2章 万邦来朝求投资
第1122章 万邦来朝求投资 (第2/2页)首先是地理优势。
这里有着天然的港口。
而在现在工业体系之中,拥有着天然的港口,就意味着拥有着廉价的运输成本。
你生产的产品可以直接通过港口转移到西方国家。
无论怎么说,西方国家拥有几百年的原始积累,依旧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
而且越国的地理位置正是位于夏国沿海地区的下放。
一个夏国企业在越国建设工厂,他完全可以直接从夏国购买全部的零部件,甚至机械设备。
而在这里建立工厂所生产的产品,其成本要比在峡谷内陆地区建立,工厂生产产品的运输成本还要低。
这就是为什么这几年夏国的人力成本上升之后,有不少夏国企业选择在越国建设工厂的根本原因——离夏国的制造业基地比较近,运输成本比较便宜,完全能够接受到夏国的高科技辐射,并且使用越国廉价的制造成本。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那就是越国的人工非常的便宜,土地也非常的便宜。
越国的人均工资也不过才1000多一点RMB,工厂熟练工,工人的工资大不了也就接近1500-2000元。
比起动辄七八千甚至上万的夏国国内工厂工人工资低了不少。
而且土地的价格也非常低。
再加上越国现在的政策也比较好。
政府甚至把厂房和公路给你修好,你直接把机器设备搬过来就行了。
这就让不少包括夏国之类的海外企业,能够非常大胆的在越国投资。
因为他们说花费的固定成本比较低,试错成本也非常的低。
就算是最后真的投资失败了。
那么这些企业完全可以将自己的设备全部撤离越国,所损失的也仅仅是一些人工工资而已。
如果越国再给你一定的补贴。
你甚至根本就不会有亏损,还可以拿着补贴走人。
这就是政策以及人工的巨大优势。
在这种情况之下,近10年来不少无法接受夏国高昂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的海外企业,纷纷转移到了越国。
其中又以南韩的企业以及东洋的企业为最多。
比如三星,几乎是将整个夏国的产业链全部转移到了越国。
在当地建设了完整的工业体系以及生产体系。
自己获得了生产成本的优势,也带动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
10年以前,越国的人要是来手机或者是电视,那就是算是有钱人。
但是现在几乎人人都有手机,家庭都有电视,每个人都有摩托车,家庭条件稍微好一点的都可以买汽车。
这种社会风气和经济形势就有种10年前的夏国一样。
百姓总是朴素的,无论是在哪个国家。
所以越国的百姓能够深刻的体会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
他们是打心眼里,感谢那些外国企业,给他们带来了工作岗位,给他们提高的收入。
当然最感谢的就是南韩以及东洋。
虽然也有非常多的夏国企业在预购投资建设,也给当地带来了不少的收入。
但是因为夏国企业很多都是单打独斗,没有像三星或者是大宇那样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体系。
这就给越国人带来比较零散的感觉。
再加上人总是不患寡而患不均。
同样是黄皮肤,同样是邻居。
夏国人的生活要比越国好几倍,大家都是相互竞争的,这BT会让国民产生一些嫉妒的情绪。
所以针对长天科技,可能会把产业链转移到越国。
那一些网上的所谓高知群体,第1个站出来反对。
他们认为长天科技一定会把产业链转移到越国。
因为这对长天科技来说是最优的选择。
既然对长天科技来说是最优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
那么在谈判的过程之中。
肯定是越国的代表这边占据上风。
不仅是越国的网友这样认为,越国的商业谈判团队也是这样认为。
因此和长天科技的谈判过程之中。
越国的商业代表提出的,很多国家都没有提出过的条件。
第1个他们要挑选产业。
他们非常看好长天科技的可穿戴设备产业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
希望长天科技能够将这两个产业转移到越国。
不仅如此,在转移产业链的同时,也希望长天科技能够转业相关的技术。
具体的合作方式是,越国这边出土地政策以及人工。
长天科技这边则出技术和资金。
其中可穿戴设备的制造技术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制造技术要和越国的某国有企业共享。
同时双方要共同在越国推出属于越国的新能源汽车品牌以及可穿戴设备品牌。
当然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
越国这边可以给长天科技最好的工业园区土地,最好的税收政策等等。
越国的谈判团队给出这样的条件之后。
本国的一些网民还是不满意,认为给长天科技的优惠条件还是多了。
他们认为长天科技不仅应该是这样一些低端产业转移到越国,更应该将一些高新技术产业一起转移到越国。
哪有只吃米糠不吃细粮的呢?
但是这个条件提出之后。
团队之中的夏国通老阮第1个站出来反对。
因为他非常的清楚。
越国之所以有今天的工业成就,并不是越国有多么努力,多么牛。
而是因为他背好夏国。
背靠大树好乘凉,这就是最好的例子。
长天科技有很多选择。
老阮也看出了长天科技一直在深耕南非。
要是自己提出出这种条件,长天科技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为了自己国家国民有了更好的收入,为了国家的工业能够更好的发展。
老阮当机立断,赶紧向谈判代表团长表达了自己的意思。
条件一定要修改,先承接低端产业,不要提任何苛刻的条件,先让长天科技过来落户了再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