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因为产权而离开
第三十六章,因为产权而离开 (第2/2页)也不是因为这个高级住宅区,时常需要户主的个人身份信息认证才能够应付过去的安全检测,让不属于此地住户的外来闲散人员无法在这里长久的生活下去。
对于有着张三的丰富经验的张宝仁来说,这不算什么,连脑子都不用动,分分钟就能搞定。
真正让他没办法再呆下去的问题是这栋房子的产权属性。
当年强森父母购买这栋房子的时候,所签署的合同是一个非常坑儿的“至尊租赁与购房优惠变化协议书”。
只看名字可能看不出来什么。
具体的内容大概便是买家先交一笔等于房屋价值1成的保证金,以少许的价钱就能先行住进房子,然后剩下的钱分为75年依次支付给卖家。
但是和正常的买房不一样的是,根据这张合同,必须将贷款全部还完之后,这时候买家才能获得这栋房子的最终所有权。
房子才能真正的属于你。
在这之前相当于租,但也不能完全说是租。
因为说房子不是你的,已经签署了合同,在接下来如果没有断供行为,那么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可以将你从家里赶出去。
可说是你的又没有任何直接证明。
如果断供了,按照合同你便和这房子没有任何关系了。
之前的保证金也不会退,所以才叫做保证金。
立刻续交也没用。
等于说之前的投入全都白费了。
甚至还有可能反而背一笔债务…
就是因为这将强森死死的套在了这里,保证金再加上几十年的投入成本,谁能舍得丢了?毕竟这个地方又不是什么偏僻的只有账面价值的荒郊野岭,这可是真正的受人追捧的风水宝地。
再还上几十年的贷款就能够回本变现了。
当然,现在他的离开就基本上代表一切都结束了。
等到这个月的还贷日期一过,因为没有及时还款,那么系统便会判定违反合同,然后便有另一方的代表过来收房,并对此进行处理。
面对这种情况,张宝仁还能躲个屁,在哪儿躲?
除非谁给把钱交上,让合同继续进行下去。
但这种涉及到大宗资产合约的资金流动,对于个人身份的检测就和基于安全的检测截然不同了,强森不在基本不可能瞒得过
另外,贫穷的张宝仁也实在玩不起这个游戏。
所以为了避免被人堵个正着,他必须在下一次还款期限到来之前快速离开。
而还款日子到底是什么时间,他并不知道,这个时间并不是按月初来算的,具体的有可能还有很长时间,也有可能就是明天,谁有空打听人家这个?
所以张宝仁便只能带着一口抓紧时间立刻就走。
…
…
两天后,维多利亚街。
张宝仁尾随着目标吴春月再次来到了这里。
之前根据目标信息将人确定,又经过了调查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便打算正式的接触。
却没想到一路跟下来,又回到了这个老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