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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看书 > 浓夜难渡[破镜重圆] > 2 第二章

2 第二章

2 第二章 (第2/2页)

她目光落到视线无遮无挡的窗外:“男人和事业比起来,我还是更倾向于后者。”
  
  虽然阮瑜很认同她这个观点,但还是觉得有些可惜:“你才二十七岁而已,正是享受爱情的年纪,就算不结婚,恋爱还是要谈的。”
  
  她伸手点在夜浓漂亮的眼尾:“有爱情的滋润,和没有爱情的滋润,状态是不一样的。”
  
  “所以你现在的状态都要归功于瞿总喽?”夜浓将话题轻松推了回去。
  
  阮瑜轻推她一把:“少开我玩笑。”
  
  两人又聊了会儿天,之后,阮瑜接了通电话。
  
  “我有点事得走了。”
  
  夜浓随她起身:“我送你。”
  
  阮瑜说不用,“你也坐了好几个小时的飞机,休息会儿吧。”
  
  三个多小时的飞机不算累,但两周前,夜浓的外婆刚去世,这段时间,她睡眠不是很好。
  
  走前,阮瑜将自己的车钥匙给她:“你先开着,我那儿还有一辆车。”
  
  夜浓也没跟她客气:“我那车估计得周二才能到,那我就先开着。”
  
  将阮瑜送进电梯,夜浓再度回到房子里。
  
  和阮瑜不同,夜浓很喜欢平层的视野,目之所及一览无遗,不局限于室外,室内也是,就像她现在,躺在沙发里就能看见八人位的餐厅、水吧酒柜,以及餐厅上方的Viabizzuno吊灯。
  
  被阳光铺晒的客厅暖暖的,那盏悬吊的水晶灯更是折出目眩的光,让人忍不住闭了眼。
  
  不等墨影铺地,连绵不绝的重重楼阁就被霓虹点亮。
  
  叫醒夜浓的是提醒她该补充维生素的八点闹铃。
  
  趴在沙发扶手,看了会儿窗外的繁星,夜浓突然想起行李箱还在阮瑜的车里。
  
  实在是懒,可洗漱用品包括充电器还有电脑都被她一股脑的收在了行李箱里,没辙,只能出门。
  
  本想拎了行李箱就直接上楼,又不想临睡前再填饱肚子,夜浓便摁了直达一楼的电梯。
  
  晚上的气温明显低于白天,刚出一楼大堂,迎面吹来的凉风就让夜浓不禁缩了缩肩膀。
  
  从亮着的灯火就能看出这个小区的入住率不高,所以被路灯照得恍如白昼的周围人影寥寥。
  
  夜浓抱着胳膊慢悠悠地晃到了门口,这才注意到弧形景墙前的叠级水台里的有一个孔雀雕塑台,水下射灯投射出雀身上的四个字。
  
  「铂悦府·雀」
  
  夜浓心脏微微一缩。
  
  「铂悦」可谓是东沈集团房地产最具代表性的平墅豪宅。
  
  却没想到,自己竟然误打误撞的住进了这里。
  
  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丝情绪慢慢袭上心头,但又很快被迎面一束车灯截断。
  
  沈家大业大,所涉及的产业遍及衣食住行,根本让人避无可避。
  
  而她又何须避开。
  
  都过去那么久了,即便他现在站在她面前,夜浓觉得自己也完全能做到淡然处之,甚至说一声:好久不见。
  
  出了小区没走多远就有一家24小时便利店,夜浓进去买了一个三明治。
  
  她很少下厨,最多是煲一些滋补的汤水。
  
  从冷藏柜里又拿了两袋速食,玻璃刚合上一半,身后传来一道男声。
  
  “我尽量。”
  
  低低的嗓音,像深秋的井。
  
  让夜浓手里的动作猛然一停,心口像是被什么蜇了一下。
  
  她不敢置信地扭头看过去。
  
  黑衬衫,银色西装马甲,背影像炭笔勾勒出来似的,挺拔修长。
  
  有一种模糊的真实感。
  
  男人转过身来,拿着手机的手挡住了他的侧脸轮廓,但昼亮的灯光却将他冷白手背上的一颗痣照得清清楚楚。
  
  夜浓怔在原地,直到男人推开玻璃门走出去,她眼睫才倏地一颤。
  
  *
  
  夜色浓重,花树被地埋灯映照得枝叶分明。
  
  夜浓怀揣着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回了家。
  
  京市,这个她生活了二十年的城市,留给她的回忆,算不上特别美好。
  
  不仅与她那破碎的家庭有关,还有她在大学时谈的那场恋爱。
  
  所以她才会走得决绝,甚至想着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
  
  可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一切都会被时间磨平棱角。
  
  所以在接到总公司指派,让她回京市担任分公司创意总监时,她才会爽快答应。
  
  而就在刚刚,在她没有踏出这个小区的时候,她还自信的以为,就算遇见他,遇见那个曾给她绚烂却也给过他伤痛的男人时,她真的可以做到无波无澜,平静面对。
  
  如今看来,好像有些高估自己了。
  
  可是怎么就那么巧,京市可是有着两千多万常住人口的城市,怎么一回来就被她撞见,还有,他该不会也住在这个小区?
  
  想起和他在一起的那一年,逢周末节假日,他都会随着游玩的地方,就近选择一处沈家旗下的房子带她去住,有公寓,有平墅,也有别墅。
  
  对,这里应该只是他偶尔会来的落脚点。
  
  想到这,夜浓心里轻松了许多。
  
  一个三明治被她当晚餐的随意解决后,夜浓将行李箱拿到衣帽间。
  
  24寸的行李箱里,日用品居多,收拾完一侧的日用品后,夜浓拉开装着寥寥几套衣服的一侧拉链,露出最上面的一件乳白色骆马绒针织衫时,她手指蜷了一下。
  
  第一次知道骆马绒这种织料,也是大四那年。
  
  当时她心血来潮给沈屹骁熨衣服,结果将他一件绒衫给烫坏了,她哪里知道那是骆马绒的,还跟他抱怨说是衣服的问题。当时沈屹骁还在睡觉,将她丢在自己脸上的绒衫扔到一边后,修长的手臂一伸,就将她搂到了怀里。
  
  “烫坏了,那你可得赔我。”
  
  夜浓知道他每件衣服都价格不菲,她也不逞能:“没钱。”
  
  “不用钱,”他吻落到她颈子里:“用人赔。”
  
  不过一件最平常不过的绒衫就让那些回忆翻山倒海的涌现。
  
  胸腔里积聚的烦躁越来越多,让夜浓越看那件绒衫越觉得不顺眼,她伸手将衣服捞起,走到两米远处的垃圾桶旁,脚尖一踩,桶盖掀开。
  
  乳白色的绒衫往垃圾桶里一丢——
  
  “你就这么扔了?”
  
  沈屹骁一脸的无所谓,掐着她的腰,将她抱了起来,“一件衣服而已,回头多买几件给你练练手。”
  
  原本的烦躁不知怎的,突然变成了鼻尖的酸涩。
  
  练练手......
  
  当初他不就是拿她的感情当练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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